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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简介
基建处在院党委、行政的领导下,具体负责落实学院的各项基本建设,特别是新校区的规划建设。对学院的各项基本建设进行论证和研究,报院党委、行政审批后,再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立项,并在立项的基础上进行勘察、设计、报批、招标等一系列前期工作,取得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,按期开工。在施工过程中,加强对施工队伍和监理队伍的监督管理,并通过协作共同控制工程的质量、进度和投资。竣工后组织竣工验收、结算、移交和保修工作等。
基建处现有正式人员6人,聘用人员4人。其中本科学历7人、高级职称1人、中级职称3人。
基建处下设办公室、施工科、材料科三个职能部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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