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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学报》审稿人职责
审稿是学报质量建设的重要环节。审稿人须根据本刊的办刊方针、性质和任务,坚持质量第一,对稿件从政治、学术和技术等方面认真审查,把住稿件质量关。
1.审稿人应本着治学严谨、办事公道、作风民主的精神,认真负责地评定所审稿件。
2.稿件内容:对文章观点和内容,应严格审核有无政治性或政策性差错,是否符合国家新闻出版的有关要求和本刊办刊方针,是否有泄密或涉外等问题。
3.学术方面:应审核文章的学术性(含取材、数据是否可靠,是否有失实之处或抄袭现象、计算有无错误,是否需要统计学处理等);新颖性(是否有新见解、新经验或是否重复他人工作);实用性(对当前计划生育工作是否有指导作用);影响力(是否能启发读者思考,在读者中引起反响,并具有持久的价值,能够导致读者群的扩大);名词术语和计量单位(是否规范统一,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)等,并提出具体意见。
4.分析与论述:应审核文稿观点是否表达准确,结构严谨,前后呼应,能使读者信服;论据是否经过组织加工而不是简单的事实罗列,是否能充分说明作者的观点;论述是否言简意赅,能引导读者理解文章的主题。
5.文字方面:应审核文稿的文字是否简明、通顺或冗长,是否有难懂的方言和华而不实的修辞,语言是否有自相矛盾或逻辑性错误。
6.图表部分:应审核是否与正文相符,图的绘制、表的编制是否符合要求。
7.参考文献:应审核对参考文献的引用是否有权威性,是否完整、准确,是否陈旧,是否引用过多,是否为不公开的内部资料。
8.审稿意见应按页写出,切忌模棱两可,是否刊用和刊用形式应写出具体意见,如:全文发表;摘要发表或综合发表。不宜刊用的稿件,应指出原因,如:不符合选稿要求与已发表的文章雷同;本刊已发表同类文章;质量太差等。
《学报》专(兼)职编辑职责
学报编辑部在学院领导和编委会的指导下具体负责《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》的编辑、出版和发行工作。为了更好地完成上述任务,特制定编辑职责。
一、组织稿件
按编辑部确定的选题计划,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各自的组稿任务,确保各期学报正常出版。
二、把住初审关,按规定复审
1.初审:从政治和业务两个方面审查各自经手的稿件,并提出处理意见。
2.复审:根据初审意见,及时处理稿件,或请院内外有关专家、学者复审,涉及重大学术理论是非、政治界限的稿件,送请党委负责同志审定。对退作者修改的稿件,要提出明确要求;对拟刊登的稿件,应在60天内通知作者。
三、编辑稿件
对经编辑部决定刊用的稿件(一般二审以上的稿件),要逐字逐句审读,在反复审查、通读全文的基础上,对稿件进行必要的编辑加工,以达出版要求。
1.改正稿中有关政治性和技术性方面的疏漏。
2.删改稿中重复、繁杂冗长以及跟主题无关的段落、句子。、
3.对稿件的标题繁简、语法、逻辑、标点符号、错别字进行必要的处理,力求达到文字简练,语言通顺。
四、技术处理
1.负责版式设计,选择推荐封面以及编排有关目录(目次)。
2.负责插图贴字,核对图、表是否与文相符,计量单位是否标准化,单位名称是否前后一致。所有发排的稿件做到清稿、定稿。签字付印前到印刷厂认真审查清样,力争不出或少出差错(差错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下)。
五、每季首月15日后负责向《清华大学学术期刊(光盘版)》等三家数据库发送网络版,同时负责向各地订户发行印刷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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